作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一步,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》,提出10條主要工作措施,直面科技成果評價堵點難點問題,用科技成果評價這根指揮棒,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,推動產出高質量成果、營造良好創新生態,促進創新鏈、產業鏈、價值鏈深度融合,為構建新發展格局和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。
科技成果評價“評什么”
解決好“評什么”“誰來評”“怎么評”“怎么用”的問題,是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必定直面的堵點難點。
2018年,中辦、國辦聯合印發《關于深化項目評審、人才評價、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》,對“三評”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,取得積極成效。但與“三評”工作相比,科技成果評價機制仍存在一些問題。
例如,科技成果的評價導向作用和價值發現作用發揮不夠,對促進產出高質量成果和激勵創新主體、科研人員積極性的效果不充分;多維度、分類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不健全,指標單一化、標準定量化、結果功利化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;科技成果評價行業不成熟,評價服務的標準化、規范化水平不高,行業自律和有效監管體系尚未形成。
此次《指導意見》直面科技成果評價的堵點難點,把“堅持科學分類、多維度評價”作為解決“分類評價體系不健全,評價指標單一化、標準定量化、結果功利化”問題的破題之舉。
科技成果評價要“評什么”?“這是開展科技成果評價的關鍵,也是理順科技成果評價與相似活動的關鍵。《指導意見》最重要的亮點就是明確了科技成果評價的對象是‘科技成果的科學、技術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價值’。”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員肖尤丹說。
例如,科學價值重點評價在新發現、新原理、新方法方面的獨創性貢獻;技術價值重點評價重大技術發明,突出在解決產業關鍵共性技術問題、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難題,特別是關鍵核心技術問題方面的成效;經濟價值重點評價推廣前景、預期效益、潛在風險等對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影響。
“這既有利于不同評價主體、根據科技成果評價所處的不同場景和目標,確定科學合理的評價工具和評價方式,形成符合評價目的科學有效結論。”肖尤丹表示。
“誰來評”“怎么評”
科技成果評價“誰來評”?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要積極發展市場化評價,規范第三方評價,按照“誰委托科研任務誰評價”“誰使用科研成果誰評價”的原則,根據科研成果類型分別提出不同評價主體的要求。
“第三方評價在目前科技成果評價機制中扮演著評價實施主體的角色。”中科合創(北京)科技成果評價中心主任嚴長春表示,第三方評價有利于客觀公正地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、技術、經濟、社會、文化價值;有利于促進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和產業化,激發科技人員的積極性,推動高質量成果產出,促進創新鏈、產業鏈、價值鏈深度融合。“大力發展第三方評價有利于科技成果評價行業朝著專業化、規范化、標準化的方向發展,有利于營造成果評價的良好創新生態。”
在解決“怎么評”方面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“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”,按照基礎研究、應用研究、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等不同成果類型,形成符合科學規律的多元化分類評價機制。
比如,基礎研究成果以同行評議為主,鼓勵國際“小同行”評議,推行代表作制度,實行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。應用研究成果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為主,注重高質量知識產權產出,把新技術、新材料、新工藝、新產品、新設備樣機性能等作為主要評價指標。
“《指導意見》提出的分類評價體系很周全很有效。”中科院自動化所研究員易建強告訴記者,但是要完全做到可以說是任重道遠。比如針對應用成果,評估時間需要很長,不僅僅是看書面材料,更應當讓專家們到應用現場去考察去摸底,才能真正了解和清楚技術到底如何、應用情況具體如何。
破除“唯論文”和“SCI至上”
在解決“怎么用”方面,《指導意見》從需求側入手,以科技成果評價為指揮棒,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。
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堅決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“唯論文、唯職稱、唯學歷、唯獎項”問題。全面糾正科技成果評價中單純重數量指標、輕質量貢獻等不良傾向,鼓勵廣大科技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;以破除“唯論文”和“SCI至上”為突破口,不把論文數量、代表作數量、影響因子作為唯一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;完善獎勵提名制,規范提名制度、機制、流程,堅決排除人情、關系、利益等小圈子干擾,減輕科研人員負擔;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盡責擔當行動,鼓勵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、國有企業建立成果評價與轉化行為負面清單……
業內專家表示,堅持科技創新質量、績效、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,堅持尊重科技創新規律,有利于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、探索創新,推動科技成果價值早發現、早實現,堅持科技創新質量、績效、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。